您好,欢迎访问惠州中兴达官方网站!

深圳市和各区研发资助详解

来源:惠州中兴达—19年知识产权运营经验,一站式商标注册丨专利申请丨版权登记丨高新双软认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2735

 

研发资助-深圳市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
二、资助标准
 最高10%。
三、申请条件
1、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2、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
3、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4、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5、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高);
四、注意事项
1、需在汇算清缴前做好加计扣除;
2、研发人员入库。


研发资助-南山区

一、资助标准
 3%,最高100万。

二、申请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研发资助-龙岗区

一、资助标准
1、深高10%,最高50万;
2、高企:10%,最高100万;
3、中国五百强:10%,最高500万;世界500强,10%,最高1000万;
4、其他科技型企业:5%,最高50万。
二、申请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国高企业或科技企业)。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3.正常运营1年以上,设置有研发项目辅助账。
三、申请时间
第一批:6月19日-7月11日    第二批:8月20日-9月12日      第三批:10月15日-11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企业申请之前已享受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研发资助-罗湖区( 2019-03-01至2019-05-20)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支持企业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资助标准 :
   对辖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研发投入,按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对在全国技术合同网完成登记的,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1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引进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罗湖产业化,须在全国技术合同网完成登记的,且单项成果实际支付500万元以上。
四、注意事项 :
工业类企业:对已建立设计研发机构,按时填报统计报表,按照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研发资助-龙华区

一、资助标准 :
   对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扣除上年度区科技创新专项资助额)10%、不超过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二、申请条件
1、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2、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3、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4、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研发资助-福田区(待定)

一、资助标准
 辖区企业经核定的年度R&D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的比例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二、申请条件
 填报了上年度统计报表中的科技报表(107-1,107-2)的统计关系在福田的企业,按国家统计部门最终核定的R&D 投入数给予支持。

三、注意事项
1、107-1企业研发项目情况;
2、107-2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研发资助-光明新区(2018年5月4日—6月15日)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1、对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按市资助的20%予以配套。
2、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资助;
3、对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资助标准
1、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按市里资助的20%予以配套。
2、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
3、对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费用支出的1%、3%、4%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开展的研发项目,已获得市级资助;
2、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向税务部门备案;或经审计(统计)核定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 5%。

 

研发资助-大鹏新区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给予扶持。
支持领域: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2015年)》规定的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技术创新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予以最高50万元的扶持。

三、申请条件
1、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2、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

 

研发资助-盐田区(上年度发生2018.2.6-8.31;本年度发生9.1开始。)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研项目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研项目,根据其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
三、申请条件
    研发项目须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研发资助-宝安区

一、扶持领域及范围
 规模以上国高企业。

二、资助内容
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申请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准备金补贴。

三、申请条件
1、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2、企业已经建立内设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3、企业已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上年度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


 

研发资助-坪山区

一、资助标准(二选一)
(一)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最高100 万元的研发投入奖励。
(二)对审计(统计)核定的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业,结合超出幅度及研发投入,分档次给予最高500 万元奖励。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 (含)以上的,分别按研发费用支出的1%、3%、4%给予奖励。
    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产业领域(以下简称“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奖励金额上浮20%。
二、申请条件
申请第一款奖励的企业,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已向税务部门备案;
(二)2018 年向税务局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
(三)在坪山区2018 年纳税总额不少于50 万元。
申请第二款奖励的企业,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审计(统计)核定的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5%;
(二)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上一篇:通知|国知局不再保留专利复审委、商评委、商标审协中心

下一篇:深圳市和各区的技术改造类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