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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资助计划申请指南

来源:惠州中兴达—19年知识产权运营经验,一站式商标注册丨专利申请丨版权登记丨高新双软认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1768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按上年度研发实际支出,予以一定比例事后资助。


  

  最高可获得10000000现金资助


  

  审批数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一)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
  
  (七)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未办理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
  
  (八)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九)研发项目登记材料(项目登记模块打印的PDF文档及登记所附材料);
  
  (十)税务部门提供的办理可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证明材料原件(已办理加计扣除的企业提供);
  
  (十一)建立内部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提供);
  
  (十二)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书、质量证书、知识产权证书或申报文件、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检测报告等(自主选择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2016年度企业研发资助”字样(以上材料可由我司协助制作)。




  受理时间:6月20日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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