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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

来源:惠州中兴达—19年知识产权运营经验,一站式商标注册丨专利申请丨版权登记丨高新双软认定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1765

专项申报条件:

1.采用一家牵头、多家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牵头单位会同协作单位共同形成统一的“创新链+产业链”实施方案,须包含总体实施计划和若干子项目的建设方案,贯穿创新链和产业链的产、学、研、用各个关键环节,实施周期不低于3年,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各个环节的单位均可作为牵头单位。

2.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科研或经营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的从事未来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其中: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生产及服务,拥有一批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发表过相关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具备良好的产、学、研、用合作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协作单位应具备相关领域的工作基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备承担子项目研究开发或产业化推广的基本工作条件,能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

3.牵头单位在申报实施方案时需推荐一位本单位人员作为方案总负责人,协作单位需推荐一位本单位人员作为子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方案的执行和管理。

4.牵头单位需提供与各协作单位签订的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在合作模式、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方面的权责。

5.实施方案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及必要的认证和生产许可。

6.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30%,政府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资助总额的30%,且不得用于流动资金和纳入财政经费保障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7.各子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投资额)。 子项目属于基础研究项目的除外。

支持方向

1、海洋产业:(1)海洋高端装备。重点发展高端海上石油、天然气钻井平台、生产平台和作业辅助平台,LNG船、海上工程船舶等特种船舶设施设计与开发。(2)海洋电子信息。发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水声和浮标等船载传感器、深海观测仪器和运载设备3)海洋生态建设。强化基于生态建设的海洋开发管理,重点开展海洋监测、信息挖掘、海洋预警和资源高效高质利用技术研究。

2、生命健康产业:围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领域。

3、航空航天产业:围绕航空电子、无人机、卫星导航、航空航天材料、微小卫星、航天生态控制与健康监测和通用航空现代服务等领域。

4、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围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智能检测仪器、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等领域。

5、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材料、绿色低碳材料、生物材料、高新材料等领域。

6、新能源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系统、智慧能源等领域。

7、节能环保产业:围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等领域。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17年9月18日—2018年3月21日

分批处理。自受理申报单位纸质材料之日起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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